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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施行十问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字体:[ ]

一问:城市地下管线的定义是什么?

答: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全部或部分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公共视频监控等专用管线及附属设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二问:《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市区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企事业单位内部自用管线、军事专用管线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三问:《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内容基本涵盖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监督管理、信息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办法》明确市、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的职责,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问:地下管线管理是如何进行职责分工的?

答: 市市政和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地下管线管理机构承担。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管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统筹管理工作。

五问: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组织哪些单位参加?

答: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地下管线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问:地下管线维护单位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答:(一)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定期进行运行状态评估;

(二)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生产和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地下管线所涉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完善管线标识和警示标志;

(四)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地下管线事故后,按照预案组织抢修,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及地下管线管理机构报告;

(五)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档案制度,配合做好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工作;

(六)宣传地下管线安全与保护知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问: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一)擅自占压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二)损坏,擅自占用、挪移、接驳地下管线;

(三)损坏,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堆放、排放危险化学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八问: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地下管线?

答: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利用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管线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九问:地下管线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报送哪些材料?

答:建设单位应当自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向地下管线管理机构报送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竣工图、竣工测量结果

十问:《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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