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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通市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1-06-09 字体:[ ]

一、编制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结合2020年考核结果和《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计划》,于2020年12月底提前谋划2021年度城建考核工作。2021年1月初形成工作思路后,多次与市财政局、自规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和各区对接,形成了《考核办法》初稿。2月24日,我局召集各部门和各区对《考核办法》初稿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4日,我局再次召集各部门和各区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优化考核办法,并于3月5日书面征求了各部门和各区意见,形成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23日,向分管副市长做了专题汇报,会后按照要求再次与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就考核办法内容及项目进行了对接完善,并于3月24日、4月23日再次书面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后,形成了《考核办法》送审稿。

二、编制范围

以《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计划》为编制依据,将列入城建计划的市本级实施项目、市考核区实施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统一纳入考核。考核共分为征收与搬迁考核、市考核区实施项目考核和市区住宅用地出让和入库考核三大类。其中征收与搬迁考核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水利项目、交通建设、公用事业、经营性用地及市级其他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市考核区实施项目考核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水利项目、安置房建设、垃圾分类、扬尘整治等工程(工作)进度;市区住宅用地考核包括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和入库。

三、优化内容

针对目前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在考核内容上,在以往征收与搬迁考核、市考核区实施项目进度考核两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市区住宅用地出让和入库考核。

二是在考核对象上,在原来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开发区的基础上,将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南通创新区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统一考核。

三是在考核项目上,增加了绿化养护、区级支路改造、垃圾处理、扬尘整治等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同时,对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进行全覆盖,将跨区域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如沪陕高速南通西站互通、锡通高速公路、通皋大道等)纳入到考核内容。

相关链接:《2021年度南通市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图文解读:《2021年度南通市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