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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1年08月05日 - 2021年09月05日

  • 征集单位:

    市市政和园林局

关于征求《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本页面征求意见栏内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市

政务中心170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 ntrqc59000398@163.com。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1年8月5日

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doc


征求稿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设施保护,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暂行办法》《城镇燃气设施运行、 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起来了《南通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市共有城镇燃气企业业105家。其中管道燃气经营企业18家,管道10413.47公里(高压260.1公里、中压5168.17公里、低压4985.2公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67家,储配站72座,供应站4座;加气站经营企业17个,各类汽车加气站30座;液化天然气储配企业3家。近年来,每年发生的燃气设施破坏事故均在20起以上,燃气设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南通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总体方案》对制定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上级未对城镇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相关方责任作出具体明确,城镇燃气设施保护还存在较多弱项:规划建设对燃气设施现状情况考虑不足,忽视安全保护距离要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不确定,违章搭建占压和安全距不足时有发生;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存在安全隐患。 二、部分相关依据及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4.《江苏省城镇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暂行办法》 5.《城镇燃气设施运行、 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7.《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 8.《南京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9.《常州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10.《扬州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11.《镇江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办法》主要内容概述 《办法》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一条—第四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第二部分(第五条—第八条)包括燃气经营企业及第三方燃气设施保护义务;第三部分(第九条—第十六条)包括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具体保护要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以及燃气设施动用、改装、迁移等规范要求等;第四部分(第十七条)对施行日期进行明确。 (二)关于政府及部门职责 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办法》对液化气的管理体制作出了规定。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全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关于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的确定 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条文说明3.2.3“安全保护范围的具体数值,各地燃气供应单位可参照《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2005年3月)中的规定执行,也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3.2.6“对于安全控制范围具体数值的确定,提供两个可参考的依据,各地燃气供应单位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2005年3月)……《香港土木工程通用规范》(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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