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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征集时间:

    2021年03月29日 - 2021年04月28日

  • 征集单位:

    市市政和园林局

关于《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

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本页面征求意见栏内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政务中心1706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子邮箱: ntrqc59000398@163.com。

《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docx


征求稿说明

《南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情况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瓶装液化气的安全可控性,推进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入户安检等工作举措,切实提升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南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一)法律法规要求 全市共有瓶装液化气场站76个,瓶装液化气登记在册的用户约35万。由于历史原因,瓶装液化气监管存在“站内可控,出站失控”的特点,对庞大用户端的安全隐患掌握和落实整改力度还很弱,安全隐患较大。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瓶装液化气企业的送气服务体系没有形成,没有开展对于入户安检工作。2020年5月1日,《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出台,明确要求液化气经营营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入户安检;随即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统一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施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7号),弥补了对于瓶装液化气在配送和入户安全检查上的缺失。办法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办法,进一步提升瓶装液化气管理水平。 (二)瓶装液化气管理合力需要进一步凝聚 瓶装液化气管理目前还要很多弱项:燃气企业送气服务人员数量不足、老龄化严重,入户安检率不高,用户燃气设施隐患整改没有抓手;燃气管理涉及的场站管理、充装管理、运输和配送车辆管理、气瓶、气质、燃气灶器具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以及违法行为处罚等,涉及多个兄弟部门,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监管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液化气企业入户安检、打击气贩子、落实用户端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二、起草过程 《南通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起草,并多次召开了燃气管理相关部门、市区瓶装液化气企业、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座谈会,挂网征求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业意见。座谈交流中,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谈到了打击气贩子难的共性问题,认为本办法应结合上位法和工作实际,对处罚条款进行进一步明确。1月中旬,在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本办法列入了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 列入立法计划后,市市政和园林局立即按照《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展开一系列工作。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制定立法工作方案和计划表;收集、整理、汇总立法相关资料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我省及外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市现有规范性文件等;向全市燃气企业和主管部门广泛收集并梳理瓶装液化气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会同商务、市监、公安、交通、消防等多部门赴扬州、镇江、苏州等地学习管理经验,在综合南通实际和外地优秀做法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利益主题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办法已征得局分管领导、相关专业处室同意,已通过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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