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园法〔2021〕175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对制定文件进行了梳理,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园林绿化施工项目中试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的通知 》(通建规〔2011〕137号)

2.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施工现场燃气、供排水管线交底监护工作的通知》(通建公〔2013〕65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管理的通知》(通政园燃〔2019〕21号)

4. 《关于加强市区燃气行业餐饮用户安全管理的通知》(通政园燃〔2019〕33号)

5.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开展市本级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责任的实施意见》(通政园安〔2019〕71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文件不再作为管理依据。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