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1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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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法规和标准;
  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3、组织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情况,参与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
  5、受理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及事故的举报、投诉,参与市区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取证,按有关程序提出处罚建议;

7、负责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

8、协助办理市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
欠工作;

9、受托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监管;

10、派遣驻外办事处人员,协助抓好外出施工队伍的管理;

11、指导各县(市)、区安监站、建管处的业务工作;

12、指导燃气企业实施规范化服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13、推广燃气先进技术,组织行业间业务信息交流;

14、组织燃气行业职工持证上岗培训、安全教育提供燃
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供应的咨询服务;

15、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优化备案程序,严把开工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通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优化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审批程序,在严把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同时优化备案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报监标准和层级审批制度,确保市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硬、软”件到位。

二是严格履行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流程。

三是应急事务特事特办。

2018年完成180个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接受预审项目20个。

(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逐层逐级传递压力

一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不力、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没有有效实施、监督机构停工整改单拒不执行的三种情形,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惩戒,2018年共计申请行政处罚239次。

二是加大对事故企业处理力度。

三是学习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通建安〔2018〕468号)等重要文件精神,以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推动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四是深化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和《南通市区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推荐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和省(市)标准化星级工地申请、考核、推荐工作流程,通过项目部月度自评、施工企业季度评价、安监站阶段考评三级评价的实施,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部分标准化建设要求已走到省市前列。

二是将日常监管与标准化星级工地推荐相结合,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杜绝利用“突击包装”应付集中考评的现象。

三是充分发挥样板示范作用。

四是抓安全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切实落实“六个100%”抑尘要求,对于文明施工较差项目,通过高密度监督抽查,推行监理日报、周报、月报制度,采取严厉的约谈、通报和处罚等措施,使参建单位切实提升文明施工意识,使文明施工形成常态化。

2018年共受理星级工地申报102个,推荐南通市市级标化星级工地49个,省级标化星级工地26个。

(四)紧盯抓牢危大工程,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目前市区工地超规模危大工程211个,其中深基坑82个,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46个,脚手架工程7个,幕墙工程9个,起重吊装工程42个,有限空间作业25个。针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设备、盾构吊装和始发等极易引发恶性事故的特点,突出超危大工程和关键节点管控,紧紧抓牢“四个关”:

一是严把核查报告关。

二是严把方案论证关。

三是严把过程检查关。

四是严把验收关。

(五)实施多层次监督,规范起重机械管理

目前市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总计756台,其中塔式起重机425台,施工升降机200台,物料提升机11台,履带吊81台,龙门吊4台,成槽机35台。

一是关键环节管控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组织企业“背对背”互查。

三是聘请专家对市区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和使用管理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静态检查和安装检测质量进行督查。

四是12月份召开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专题会议,通报了市区项目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情况,分析了近期国内发生的机械设备事故案例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针对性措施。

(六)实行PDCA监管模式,实现管理监督双提升

各科室根据全年工作部署,结合即时性任务,制定每月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月末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在下个月的工作中进行调整,形成内部PDCA循环,使监管工作得到持续改进。同时,对工程的监管形成告知、检查、通报、指导督办外部PDCA管理,促进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螺旋式上升。

一是抓好安全监督告知,为监管工作开好头。

二是注重安全生产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针对高温、汛期等恶劣天气,我站及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利用工作群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一个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全力减少恶劣气候条件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始终坚持“四结合”原则,即坚持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安全行为检查与实体安全检查相结合、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自查与邀请专家检查相结合。

四是严格抓监督,主动抓服务。

五是抓好专项检查。

六是周密筹划月度安全例会,每月安全例会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上月项目经理记分、企业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事例情况,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传达贯彻新的文件精神,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并适时请优秀企业或项目管理人员介绍经验做法,为各企业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实现一会多效,全面推动安全工作稳步提升。

(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科学高效

今年,我站对已建立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平台、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塔吊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善了数据交换能力,有效的弥补了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率。

一是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平台一期系统已正式上线应用,每位监督人员均配备了与系统相配套的移动执法终端,并在使用中不断升级完善,努力实现工程数据管理智能化、信息传输实时化,统一隐患问题的描述和每个问题的处理尺度,减少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执法尺度不一、执法流程偏差、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力争监督执法准确、高效。同时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察看等二期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了开发。

二是继续推进视频监控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塔吊安全监控系统应用管理。

四是不断完善信息联络平台,扩充用户范围、扩大信息发布功能、提供安全信息下载、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五是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试点, 推动“四项制度”落地。

(八)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只有工人掌握了安全生产技能并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施工,才能保证生产安全。为夯实这一基础,我站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广泛发动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系列活动。

三是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四是利用例会组织短期培训。

(九)创新制度规范行为,大力提升监管能力

以业务学习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主体、以取得实效为目标、以监管创新为动力,稳步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向前发展。

一是规范安全监督程序。

二是建立监委会监督机制、信访接待日制度,监督监管人员执法行为及工作作风。

三是采用“倒排名”抓问题工地。

四是实施项目分级监督制度。

五是全力推进监理报告制度。

六是加强学习调研,吸取经验,开拓思路。

七是提升监管人员技术水平。

(十)积极响应,高标准完成应急工作

一是积极响应南通市各类创建活动,并配合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二是完成了保障G20峰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建筑施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三是2018年以来根据市局、市大气办预警及管控要求,累计启动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应急管控14次,参加重污染天气夜间联合督查6次。

四是根据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通环〔2018〕3号)完成了中高考期间规定时间禁止施工,保障考生迎考环境工作,组织夜间巡查3次。

(十一)巧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

一是举报投诉处理全天候办理,积极营造和谐施工氛围。

二是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8年共受理投诉361起,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122起,工伤投诉12起,施工影响、扰民投诉192起,数字化城管类的是35起,处置率100%。

(十二)组织燃气企业交流,认真做好培训考核

2018年组织市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赴浙江、苏州考察学习一次;市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培训180人;全市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3次834人,考核合格416人。

三、党建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牢记使命担当

一是紧密结合职能工作,谋划重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有机融合,制定站《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动态更新清单。

三是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调研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定期抽查科室职工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尽职履职情况。

(二)、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定力

站党支部始终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未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

二是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邀请党校老师施展讲课《学准则、守条例,做合格党员》;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深入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江苏省第六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促进执法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

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活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和党员的身份意识,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

(三)、坚持以上率先,层层落实责任

站党支部始终坚持 “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党风廉政工作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巩固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

四是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五是延续青蓝结对,开展青年干部职业规划活动。

(四)、深化作风建设,力促风清气正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学习全过程,确保在学习教育、组织活动中着力解决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全体党员要自觉检身正己,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一是组织开展巡查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无法解决的,建立问题清单,逐条讨论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三是组织开展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五)、丰富廉政活动,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一是不断丰富“5.10”思廉日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教育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

四是打造党建服务品牌——安监卫士。

五是围绕市局“我在现场—城市转型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市区建设工程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以服务民生保障现场,以优化服务精细管理,把指导服务落在一线,把干部队伍拉练在一线,以点促面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通过“我在现场”微视频及演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立功竞赛凝聚人心、激发斗志、鼓舞干劲的积极作用。

(六)、强化从严治党,夯实监督责任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部履行好主体责任是核心,监委会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关键。站监委会将检查指导融入日常,采取科室监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专项调研、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和监督执纪职能,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每月认真开展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和考评工作,定期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作风行风检查、工作效能检查。

二是抓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探索完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塑造一支讲政治、讲担当、顾大局、清正廉洁、有凝聚力的领导班子和团队,以新的姿态共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475.7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83.67 万元,增长 29.7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1237.8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237.87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283.67 万元,增长 29.7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1237.87 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 1003.9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与上年相比增加 138.84 万元,增长 16.05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233.97 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62.73 万元,增长 228.4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本年收入合计 1237.8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87 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 1237.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50.75 万元,占 92.96 %;项目支出 87.12 万元,占 7.04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475.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3.67 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1237.8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83.67 万元,增长 29.7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51.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7.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6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年初预算为 9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0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5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 53.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9.7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 98.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6.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0.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39.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79万元、津贴补贴186.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8.38万元、绩效工资230.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0万元、离休费15.02万元、退休费67.46万元、生活补助4.86万元、住房公积金84.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11.1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6.09万元、邮电费2.89万元、差旅费49.39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8.41万元、福利费1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万元。

(三)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37.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83.67 万元,增长 29.7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51.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7.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6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业务、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0.75 万元,其中:

(四)人员经费 1039.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79万元、津贴补贴186.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8.38万元、绩效工资230.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0万元、离休费15.02万元、退休费67.46万元、生活补助4.86万元、住房公积金84.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

(五)公用经费 111.1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9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6.09万元、邮电费2.89万元、差旅费49.39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8.41万元、福利费1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7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8.46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5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7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29.29 %,比上年决算减少 5.58 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

3.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4 %,比上年决算减少 0.32 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经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 万元,接待 1 批次, 8 人次,为接待外地兄弟单位学习扬尘污染防治;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52 万元,完成预算的 22.3 %,比上年决算增加 1.38 万元,主要原因为充分利用月度例会、专题会议的总结、通报和宣传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8 个,参加会议 3746 人次。主要为召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例会。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4.3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9.64 %,比上年决算减少 16.56 万元,主要原因为核算口径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5 个,组织培训 653 人次。主要为建设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整治、劳务用工等各类督查、专项检查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