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14:2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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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作为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承担南通市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城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职能。按照市政府的年度城建工程建设计划,根据上级规定的事权范围,行使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能,负责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和建设期的管理工作;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专业运营、管理部门接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内设工程科、前期科、财务科、综合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中心在市城乡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指导下,各职能科室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体员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城建工作中来,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中心积极参加城建重点工程指挥部的“城建交通大会战立功竞赛”活动,紧紧围绕城建项目年度建设目标,按照“抓管理出成果、抓质量出精品、抓典型出精神”的要求严格进行工程管理。2018年新开工工程有垃圾处理中心封场工程、东港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工农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工程有双“Y”立交、机场大道A、B、C标、江通路;机场大道D、E完成了高架结构及主线路面,从而实现了机场大道主线通车的年度目标。本年度共完成工程投资额约3.2亿元。

中心对在建5项(共9个标段)市政工程实施了全面的质量、安全管理,共巡查55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3份。其中组织了质量、安全综合性大检查3次。巡查内容包括:原材料、混合料、工程实体、施工工艺等质量控制情况;雨、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及管道回填情况;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情况。巡查抽检现场实体质量检测指标14项,检测数据3306点(组),合格数据3265点(组),合格率98.8%;抽检工程原材料检测指标49项,检测数据127组,合格数据125组,合格率98.4%;总体合格率为98.7%,存在的问题均得到及时整改。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证照方面完成的工作

办理了垃圾填埋6号池等3个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垃圾填埋(1-6号池)后期完善等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通刘路—城北大道污水泵站等2个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机场大道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长江路西延与站前大道互通工程等9个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铁路西站站前快速路工程等4个工程环评批复等。

2、设计方面完成的工作

完成了濠河提升项目勘察和设计总承包和工农路(江海大道~啬园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工作。

组织对垃圾填埋场后期完善工程等7个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提标改造工程等6个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其抗震进行了审查;对机场大道泵站等 7个工程的施工图进行了内审。

报批了机场大道泵站等7工程的设计方案,其中3个已批复;报批了机场大道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已批复;送审了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和监理招标方面完成的工作

完成了垃圾填埋场后期完善(1-6号池封场)等5个标段主体工程的招标,中标价合计16488.512万元,平均下浮率26.7%;完成了机场大道(江海大道-金通三大道)等7个标段交通设施工程的招标,中标价合计1939.406万元,平均下浮率32.9%;完成了工农路(江海大道~啬园路)改造提升工程等3个标段监理工程的招标,平均下浮率18.65%;完成了园林路北延等2个项目公交候车亭的招标;配合工程科完成了机场大道等3个项目的桥梁荷载试验招标工作。

三、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提升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不变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中心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年初既定的质量管理思路,主要对以下方面加强了管理:

(一)质量管理

1、工程实体方面,针对沥青路面、高架结构等质量管理重点及人行道铺装、检查井井周的密实平整等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了管理力度。主要工作:

①建立健全了沥青路面质量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后场原材料、集料级配、配合比控制、拌和设备及前场摊铺、碾压、施工管理、原始记录等方面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于沥青路面质量管理办法中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强路面基层、面层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强化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等路用半成品材料管控及实体抽测。

②加强对高架结构使用的商品砼的质量检查。对所有高架桥项目使用的商品砼,进行了全覆盖的后场质量检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地进行抽检。重点检查了商品砼原材料的质量,砼的配合比控制,杜绝海砂的使用等方面。

③2018年对雨、污水管道、水稳基层厚度、沥青路面厚度、人行道铺设等方面继续地保持了较高的管理强度,确保已经取得管理成果的方面质量不下滑。

2、强化了工程首件制的执行检查,重点对路面基层、结构桩基、人行道铺装、雨污管道等分部分项工程的首件方案、技术交底、现场实体、首件总结等环节加强了检查,使得该项制度能有效地得到落实并指导后续施工,不致流于形式。

3、加强了对监理巡查、旁站工作的检查,督促项目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到人,进一步强调对于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监理必须全过程旁站,并检查了部分项目的监理旁站记录。

4、通过对重点工序加大第三方抽检频度,进一步规范现场的见证取样行为、日常检测单位的试验检验行为,从而保证各项试验检测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5、强化参建各方的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并通过创优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盘点,总结、提炼出质量管理的具体经验,用于指导今后的项目建设,从而使得建设管理能够不断地积累,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二)安全管理

在安全管理方面,工程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认真落实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执行等,尤其对机场大道、双Y立交、园林路桥等重点结构工程,建立了危大项目方案执行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巡查制度,实时掌握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督查。对发现的违规操作、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回头看,从而实现了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态势。

对于临时用电、机械使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日常安全管理加大了检查频次,并通过坚持不懈的管理力求改变对安全通病的麻木、默许等态度。

文明施工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工作,结合扬尘专项整治,对施工围挡、场地硬化、配备洗车台、洒水车、裸土覆盖等方面加大了巡检力度,要求项目必须切实、全面地落实到位。

对于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工程科及时形成整改通知单、周报、月报、季度通报,并通过中心例会、工程周例会、季度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点评、分析、通报。对于问题较大的项目,工程科进行现场跟踪,共同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三)工程移交及结算送审工作。2018年中心根据市上级的要求,仍将工程移交及结算送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全力推进未完成的工作。新竣工工程共4项6个标段均及时地完成了移交工作;结算送审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2018年前竣工项目的工程阶段送审已全部完成,2018年下半年新的审计监督办法出台后,中心工程科牵头,约请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商定并建立了新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办法。2018年出具审计报告的共22项,出具审计报告的共35项。结算送审金额约为5.2亿元,完成工程资金拨付约为6.5亿元。

四、争先创优,打造精品工程

我中心从优选设计、监理、施工队伍方面入手,积极探索采用评定分离方式,选择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强的参建单位,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同时从本中心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建设要求着手,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上的核心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优质工程的打造上,今年是个丰收年,其中长江路西延Ⅱ、Ⅲ标、经十八路以及永和路改造获得了省级优质工程“扬子杯”,天生路南延、大生路、纬七路已顺利通过了省级优质工程“扬子杯”的复查。

五、支持各指挥部工作

今年,我中心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抽调同志支持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指挥部、公用指挥部、市政工程指挥部工作,成为各指挥部的精干力量,为其高效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缪永忠和汤红星同志被抽调到市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指挥部工作后,迅速投入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中去。牵头拟订并不断调整完善园林绿化现场指挥部质监组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等,汇总形成了市园林绿化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手册,正常有序地开展城建计划在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市区城建计划在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的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当场交换、书面告知、指挥部月度工作专报等形式及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切实加以整改。先后形成了8期指挥部工作专报和30多份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告知函,为不断规范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作出有益尝试与不懈努力,也得到各级领导与有关方面的肯定与好评。

第二部分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529.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6.99 万元,增长 8.0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8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 767.25 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 767.25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56.99 万元,增长 8.0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8万元。

(二)支出总计 762.02 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684.45 万元,主要用于:

①基本支出568.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②项目支出116.26万元(工作性项目支出、职能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77.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休费。

以上二项与上年相比增加 51.76 万元,增加 7.29 %。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9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 767.2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25 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0.00 %;事业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经营收入0.00 万元,占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其他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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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 762.0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45.76 万元,占 84.74 %;项目支出 116.26 万元,占 15.26 %;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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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29.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6.99 万元,增长 8.0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762.0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1.77 万元,增长 7.29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8万元。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7.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2.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7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绩效工资、人员工资调增、提租补贴调增、追加抚恤金丧葬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等指标。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 610.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0.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增等。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3.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4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绩效工资、追加抚恤金丧葬费指标。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40.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40.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追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37.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3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人员数量的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5.7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53.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2.4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6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77 万元,增长 7.29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0.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98万元。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7.99万元,支出决算为76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绩效工资、人员工资调增、提租补贴调增、追加抚恤金丧葬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等指标。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5.7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53.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2.4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6.69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00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3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92 %,比上年决算减少 11.6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车改规定要求报废处理二部车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车辆管理,降低车辆消耗。实行车辆集中管理和用车登记制度,科学调度,降低车辆空驶率,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城建项目工地现场勘察、工地检查。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9 辆。

3.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2 %,比上年决算增加 0.15 万元,主要原因为正常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5 万元,接待 1 批次, 14 人次,主要为接待苏州城建系统来通交流学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18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会议次数,压缩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次数,压缩费用支出。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6.24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39%,比上年决算减少1.86 万元,主要原因为结合实际工作岗位,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减少参训人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合实际工作岗位,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减少参训人数,压缩费用支出。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9 个,组织培训 23 人次。主要为培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范、《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20号)政策解读培训、“2018年新形式新目标新范本背景下业主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高级专题培训、公路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培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0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0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降低) 0.00 %。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3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0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