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16:3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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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工作;

2、协助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工作,围绕本地区墙改与建筑节能总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促进共同做好发展新墙材与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3、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确认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研制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4、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的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县(市)、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节能建筑的技术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县(市)、区节能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6、协助开展违反墙改与建筑节能行为的查处;

7、负责本级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征收、使用、返还、奖励等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征管、解缴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8、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9、 完成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本部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全省名列前茅。截止到12月初,全市共完成新墙材产量42.24亿块,节能备案面积450万平方米,3个乡镇顺利通过省级“禁粘”。科研项目硕果累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两项,通过省级科研课题一项,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扶持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全年新增新墙材企业5家,在建隧道窑企业5家。

2、不断强化工作职能相融合。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通过学习调研、座谈讨论、发放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理出了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赋予墙改工作更多创新与动力。在新墙材主体验收时,查验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在节能备案时,将新墙材和预拌砂浆的应用列入备案范畴。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各类宣传品,印发工作手册,开展万人签名,参与节能宣传周等活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3、积极提升管理服务相融合。将墙改基金返退资料进行整合归并,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报送,一次性办结。将节能备案由资料报送更改为现场核验,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只见一次面。对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到期换证提前告知,主动上门服务,同时将原需的9项备案资料精简为4项,减轻企业负担。

4、有效促进单位人员相融合。一是积极开展群团活动,组织参加了乐跑,掼蛋比赛,岗位技能比武,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领导带头,通过听取学术报告、技术研讨等互动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扎实开展各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部分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15.8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0.35 万元,减少 12.32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其中:

(一)收入总计 215.8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98.15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43.42 万元,减少 17.97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17.73 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绩效调增。

(二)支出总计 215.88 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166.04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63.86 万元,减少 27.77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16.79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5.12 万元,增长 43.87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指标调增。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98.1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8.15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 197.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75 万元,占 74.69 %;项目支出 50.07 万元,占 25.3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15.8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30.35万元,减少12.32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197.8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3.75万元,减少 18.11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6.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7.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增绩效工资指标。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69.5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6.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91 %。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9.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9.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6.9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 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绩效工资指标。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7.7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6.7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5万元、岗位津贴26.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万元、绩效工资3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退休费)、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二)公用经费 20.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9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差旅费6.84万元、维修(护)费1.36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劳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7.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3.75 万元,减少 18.11 %。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6.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7.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增绩效工资指标。。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7.7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6.7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5万元、岗位津贴26.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万元、绩效工资3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退休费)、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二)公用经费 20.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9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差旅费6.84万元、维修(护)费1.36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劳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7.65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5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15 %,比上年决算增加 0.86 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车龄增加,维护成本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

3.公务接待费 0.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46 %,比上年决算减少 0.27 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1 万元,接待 1 批次, 9 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来人交流工作。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21 %,比上年决算减少 0.54 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 个,参加会议 2 人次。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68.87 %,比上年决算增加 1.02 万元,主要原因为进行节能建筑、新墙材业务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5 个,组织培训 6 人次。主要进行节能建筑、新墙材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3.39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39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8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8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